1.2寶馬汽車與汽車聯盟-一戰(1913-1933)
要說起德國汽車工業的起落,其實無不脫當時政治體制的行徑。直至十九世紀中葉,廣義上的德國而實質上的德意志地區,縱使民族相同,其實仍舊無法組合成政治統一的實體,而是以數個大小不一的日耳曼邦國組成的日耳曼邦聯。政治實體的分裂實質促成德意志地區市場的破碎,各邦國的關稅和進出口變成商品進出的大問題,連帶經濟無法發展。但於公元1870年出現了轉機,普魯士王國首相俾斯麥(Leopold von Bismarck)誘導法國開發動普法戰爭並擊敗之,更俘虜法皇拿破崙三世,大獲全勝後乘勢率各邦國聯合建立統一的國家,於是德意志帝國就誕生了。
圖: 日耳曼邦聯的組成
法國戰敗後,被逼簽下《法蘭克福條約》,其中規定法國需要割讓領地阿爾薩斯-洛林(Elsaß-Lothringen),並賠款高達50億法郎。此外,德意志帝國皇帝威廉一世的登基大典於法國的凡爾賽宮舉行,這大大羞辱了法國,挑起德法兩國之仇恨。戰後法國復仇主義盛行,亦成為第一次世界大戰的主因。而德國本身由於本次戰爭信心大增,是故,在當時背景德意志帝國的帝國擴張主義的情狀下,所以在一戰爆發前,德國大量的重工業均以戰爭工業為主。
(1) 戰鬥機到汽車的轉變-寶馬車廠
銳普公司(Rapp Motorenwerke GmbH)是德國的飛機發動機製造商,該公司由銳普(Karl Rapp)和奧斯提克(Julius Auspitzer)於1913年以股本20萬另吉創立。奧斯提克先生是該公司的唯一股東,而運營方由銳普先生管理。該公司的市場定位係為建造和銷售所有類型的引擎為宗旨,特別是用於飛機和機動車輛的引擎。
圖: Rapp Motorenwerke Logo
在第一次世界大戰之前,銳普公司大量生產了直列式6缸引擎,而這些引擎都被用到了軍用飛機上。其生產的直列式6缸引擎能產生125匹馬力,排量為14.8升、重量則是215公斤。而其直列式引擎第二代Rapp II將功率輸出增加到了250匹馬力,而重量也提升到了260公斤。而在第一次世界大戰爆發初期,Rapp III因應戰爭推出,輸出功率又上升到能在轉速1,400 rpm下產出175匹馬力,重量則是295公斤。
在第一次世界大戰之初,該公司是德意志帝國下於巴伐利亞邦的重點戰爭公司,當時銳普成功地說服了巴伐利亞陸軍行政局和皇家奧匈帝國軍政府帝國海軍辦公室通過政府的許可,讓銳普的引擎大量被裝載到戴姆勒公司所開發的飛機上。
圖: 銳普公司內製造飛機引擎的場景
1917年,銳普的引擎工作室向政府註冊了新型引擎的專利,本引擎稱為BMW III型,該引擎為直列六缸引擎,為確保飛行時能有最佳平衡度,引擎幾乎沒有小的振動。這台引擎可說是技術上的大突破,銳普公司將節氣門閥放置到高空化油器內,這使得引擎能夠在地面啟動時就輸出全部的功率,就是德國當時採用III引擎的飛機都能在空戰中取得優勢的主因。而銳普公司的測試飛行員更在1919年嘗試用BMW 型號引擎創造當時新的世界高度記錄-9,760公尺。同年9月,戴姆勒裝載BMW III型號的飛機F-13創造另一個屬於客機世界高度記錄-6,750公尺。
圖: 1917年銳普公司推出的BMW III引擎
由於此引擎的成功,普魯士軍署下訂約600台的飛機引擎訂單,這讓該引擎的發明者弗里茲(Max Friz)領導的銳普電機工程在一夕間變成戰爭的重要貢獻者。從1917年開始,銳普這個理應消失在歷史洪流內的小廠商,開始享受到武裝部隊和其他政府機構的大量補貼流入,這一切幾乎都要歸功於弗里茲單方面發明的引擎。然而同時間,銳普先生的引擎設計卻屢屢被政府打回票。考量到公司已經有一名優秀的設計師,理當不用再依賴銳普,因此1917年7月25日,公司的合夥人終止了銳普的合同。當銳普先生的離開確定後,公司必須做出另一個重要的決定:需要一個新的名字。所以,1917年7月21日,公司更名為寶馬汽車工廠(BayerischeMotorenWerke AG,簡稱BMW),這也是寶馬公司至今承認的公司創辦日。
圖: 於巴伐利亞公場所創的BMW飛機
1918年,一次大戰屆臨戰爭末期,德國大量資源都運往了戰場,伴隨而來的便是長期下來國內經濟已經無法再承受戰爭大量的消耗。這波景氣的蕭條下,寶馬公司也深受其害,這間帶有德國巴伐利亞官方色彩的公司,其股票有1/3是由德國官方的北德意志銀行和拜爾派銀行所擁有,能發戰爭財的時間過去,緊接而來的可是戰後復甦的陣痛期,德國投降後,負責巴伐利亞的專員甚至下了命令於1918年關閉寶馬代表性的慕尼黑工廠。
1922年,原股東之一的維也納的企業家Castiglioni增資將寶馬的名字和引擎製造業務給完整併購下來,並進一步將寶馬公司的其餘業務歸類到Knorr-Bremse公司下成立新的子公司,並重新命名為SüddeutscheBremse AG。
1928年,寶馬公司從併購了一間名為DixiAutomobilWerke AG的汽車公司,而Dixi公司在寶馬併購當時唯一的產品生產於1927年的3/15 PS,而於併購之後,Dixi公司發行的 3/15 PS就順理成章的成為了寶馬3/15,而這也是寶馬第一輛生產車。
本車在最初建造時,由於Dixi公司考量消費者需求,決定瞄準小型車市場,於是和奧斯汀公司(Austin Motor Company)購買Austin 7的改版發行權,隨後發行。本車採用四缸Austin 7引擎,孔徑為56mm、行程為76mm,汽車排量為747c.c,最大輸出則為10.5匹馬力。另外,本車由於是做為小型車,軸距僅為1,905毫米,而兩輪間的車軌也只有1,016毫米。
圖: BMW Dixi
1933年,寶馬持續推出了303車款,該系列使用了寶馬新的M78引情,成為第一款使用六缸引擎的寶馬汽車,總排量為873c.c,最高可達30匹馬力,而引擎也做了微調,汽缸孔徑從56毫米增加至58毫米,而其行程增為80毫米。303車款也是寶馬第一輛使用格柵設計的車,而後這個設計就成為了代表寶馬的造型特徵。隨後為彌補303功率不足所補充的309、328,基本也使用六缸引擎,並且使用隔柵設計。
圖: BMW 303
(2) 團結力量大-汽車聯盟
汽車聯盟(Auto Union)公司,為現今著名的奧迪(Audi)公司前身,於1932年於德國開姆尼斯(Chemnitz)合併。當時的背景座落在一次世界大戰告終不久,德國因為戰敗賠款的緣故,出現大量失業潮,整體經濟衰敗,汽車聯盟的出現,其實代表著單一車廠經營的困難,讓車廠必須利用資金和技術一塊合作,才能生存下去。而汽車聯盟是由四個車廠合併而成,其分別是奧迪(Audi)、
霍希(Horch)、DKW、流浪者(Wanderer-Werke AG)所組成,個別代表著汽車聯盟的四個環。
圖: Auto Union和其四個代表意義
在這個四重奏中,霍希被定位為奢侈品牌、DKW製造廉價的二衝程汽車、奧迪和流浪者則是在中低價位技術先進的小型汽,四個車廠分別於市場競爭中處於不同環節。而目前擁有汽車聯盟商標(Auto Union GmbH)的企業成立於1985年,是奧迪公司的全資子公司,其成立目的係將汽車聯盟的歷史商標和知識產權進行管理,並且幫助奧迪處理相關作業。。
圖: Auto Union商標
A.奧迪(Audi)/霍希(Horch)
霍希公司創立時間非常的早,其創立於1899年,由霍希先生(August Horch)和其合作夥伴赫茲先生(SalliHerz)在Ehrenfeld所成立。有趣的是,霍希先生曾經是賓士的生產經理,但出自於對自我的野心,最終仍決定自我創業,但由於商標註冊的因素,其使用的名稱一直不是「Horch」而是不斷使用其他名稱,舉例來說,1904年他為了到薩克森洲成立工業終新,公司名稱就使用Motor-Chagen-Werke AG命名。後來輾轉發展,霍希先生還是於1909年創立了第八家公司,私下命名為HorchAutomobilwerke GmbH,但為了避免法律糾紛,霍希先生採納了其商業夥伴Zwickau的建議,在德國商標登記簿上的名稱不選擇使用「Horch」,而是改使用其拉丁文翻譯「Audi」做為公司代稱。而在德語和拉丁文中,兩者的意思皆為「聆聽」的意思。
圖: 霍希先生(August Horch)
從一開始,霍希就表示,他的公司所生產的產品必須得高調,他曾說:「我的目標就是無論任何情況都只生產大型、大馬力、高品質的豪華汽車!」所以,無論是在霍希公司還是在奧迪公司,其公司策略向來如此。這也影像到當今奧迪公司迄今歷經磨難而堅定不移的宗旨:以領先技術,開拓高檔車市場。
該公司最初於1901年生產了能產出10匹馬力雙缸發動機汽車,這屬於霍希公司的第一台車擁有最高每小時32公里的速度,配合使用合金做為曲軸箱,使用摩擦離合器,並且還有一個驅動軸來驅動車輪。於設計上,本車使用開放式的照明設備,設備能夠裝載蠟燭,好用燭光照明,可說是當時獨一無二的設計。1906年,由Zwickau的RudolfStöss博士駕駛的Horch汽車獲得了赫克默比賽冠軍,這可相當於現在汽車界的奧運會,開始聲名大噪。
圖: 霍希公司第一台汽車
1926年秋季柏林汽車展,霍希公司上推出了Horch 8汽車系列,這是霍希公司一款意義重大的車型。它採用8缸直列發動機,是全德國第一例,其先進的技術能產生約60匹馬力,這樣高水準的性能瞬間成為全國汽車的代表,被譽為汽車工業1920年代的象徵。也正是這款Horch 8,使霍希公司牢固地樹立起高檔豪華的品牌形象,奠定了日後霍希轎車引領頂級豪華車市場的穩固基礎。
圖: Horch 8中的470敞篷車
而第一輛奧迪車款生產於1910年,稱為Audi A型,奧迪剛開始採用一台約2,612c.c直列四缸引擎(Type A)作為使用,最大功率輸出可達22匹馬力。而後考慮需求,個別往後推出了B、C、D、E四個型號,個別引擎的排量也增加到了3,564 c.c、4,680 c.c和5,720 c.c型號。而在1921年9月,奧迪成為第一家以左手驅動車展示生產車,這時候引擎已經改使用直列式六缸,而排量則約為4,100 c.c左右,此為著名的奧迪K型車。
圖: Audi Type A
1923年,第一輛六缸奧迪汽車問世。該車有一個空氣篩檢程式,這在當時是開先河之舉。幾年後,空氣篩檢程式成為汽車的必備設施。同時,奧迪在德國汽車製造廠家中率先應用了奧迪獨家設計製造的液壓四輪制動系統。
B. DKW
拉斯姆森先生(Skafte Rasmussen)出生於丹麥,就學期間主要學習機械工程,其畢業後,在1904年在當時歐洲的工業中心薩克森設立了他的第一家公司,開起他的創業生涯。而從1916年開始,拉斯姆森先生開始進行蒸汽驅動的汽車實驗,儘管沒有通過這些實驗製造出一些特別的車型,公司卻由此確定其名稱為DKW,而這是蒸汽驅動汽車的德文名稱(Dampf Kraft Wagen)縮寫。
1919年,拉斯姆森先生獲得了兩衝程引擎的設計,這是一個名為Des KnabenWunsch(德文,意為男孩的夢想)的玩具引擎微型版本,這種微型引擎可說是迎合了高層次消費者的需求,並能作為輔助衝程用的發動機。於是於1922年,該引擎被改進成名為Das kleineWunder(德文,意為小奇跡)的摩托車引擎。就在拉斯姆森先生和首席設計師韋伯先生(Hermann Weber)的努力下,DKW成為20世紀20年代世界上最大的摩托車製造商,同時也成為世界上佔據領先地位的引擎製造商。
圖:小奇跡摩托車
1927年,拉斯姆森從底特律汽車公司獲得6缸和8缸發動機設計方案和生產設備,隨後推出了分別配有這兩款發動機的新型奧迪車。但是豪華車市場迅速下滑,拉斯姆森意識到了這一發展趨勢,開始轉向小型汽車的製造。DKW最早生產的汽車是後輪驅動,在Berlin-Spandau製造。
1930年末,拉斯姆森先生委託工廠開發具有下列設計的汽車:兩個氣缸,容積為600c.c的兩衝程摩托車發動機,採用皮革裝飾、木制底盤,底盤前後需有連桿連接,並採用前輪驅動。最後由奧迪公司的設計師Walter Haustein 和Oskar Arlt設計出符合以上要求的汽車,被命名為DKW Front,並在1931年柏林汽車展上的首次亮相中引起轟動,而DKW Front主要在奧迪公司自己的工廠生產,是當時德國產量最高、最受歡迎的小型汽車。
圖: DKW Front
C.流浪者(Wanderer-Werke AG)
流浪者公司成立需要追溯1896年,其市場定位是做為德國的自行車、摩托車、汽車、麵包車等機械的製造商,該公司的創辦是由Johann Baptist Winklhofer和Richard Adolf Jaenicke所成立,最初稱為成為Winklhofer&Jaenicke,直到1911年後,公司便開始使用流浪者做為品牌。
1913年,流浪者開始批量生產一款名為 Puppchen的小型汽車,而且深受大眾喜歡,但是得等到1926年的時候,該款小型車的第二代才被推出。該車型綜合了當時世界汽車工業的所有最新開發成果,如方向盤左置、中央排檔桿、多用途乾板離合器、整體鑄缸發動機和變速箱以及四輪制動系統等,在市場上十分暢銷,供不應求。為了應付供不應求的局面,公司在Siegmar市的開姆尼斯郊區成立了一個新的汽車製造廠。汽車部件繼續在原有工廠內生產,然後鐵路運輸到新工廠。零配件直接從車箱卸到組裝線上。這種準時制生產方法在20世紀20年代末正好適應了生產的需要,位於Siegmar的周轉倉庫最多只能容納一天的汽車生產量——25輛汽車。
圖: Puppchen
在大蕭條期間,1929年,公司所有者德累斯頓銀行將摩托車業務賣給了FrantišekJaneček,並於1932年將其餘的流浪者剝離。與Siegmar工廠的汽車部門與Horch,奧迪和DKW一起成為汽車聯盟的一部分。